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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乱把土榨花生油当“土特产”

发布时间:2016-04-05

土榨花生油常被认为是“纯天然”的健康食用油,使得当前不少消费者都喜欢购买,有的还把它当作名优“土特产”赠人,但一些土榨花生油往往存在黄曲霉素B1超标等问题。早前,河源市紫金县法院依法审结了一宗经营者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土榨花生油而被判处刑罚的案件,油坊老板获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案情回放:


土榨花生油检测不合格老板获刑


2014年以来,邹某在紫金县城经营裕丰油坊,自行购进花生进行花生油加工、销售。同年1119日,紫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油坊抽样1kg送广东省河源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进行检验,结果显示黄曲霉素B1不合格。据此,紫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于2015128日对邹某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同年331日,紫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对裕丰油坊的花生油依法进行抽样检测,结果黄曲霉素B1数值超过20,为不合格。同年64日,紫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裕丰油坊涉嫌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移送紫金县公安局立案查处,老板邹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紫金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邹某无视国家法律,生产、销售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依法应予以刑罚处罚。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邹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官提醒:

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理性消费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是结果犯,也是行为犯,只要犯罪事实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就可构成本罪。

一些小作坊式的花生油厂加工工艺简单,通常只有花生去壳、加热烘烤、压榨出油、过滤沉淀四道工序,在加工过程中难以将霉变的花生过滤出来,缺乏精加工和检验,难以达到食用油国家安全标准,容易出现黄曲霉素B1超标现象,有的甚至超标数倍以上。而黄曲霉素B1是一级致癌物,对人体肝脏组织有破坏作用,可导致肝癌甚至死亡。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已于2015101日起,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同步施行。该条例第14条明确规定,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土榨花生油等食用油。作坊如果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土榨花生油,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的食品以及生产设备等;生产货值超过一万元的,罚款金额也将从以往的“货值金额的三到五倍”,上升为“十到二十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案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理性消费,购买土榨花生油时要仔细查看小作坊是否有合法登记证,务必购买经过严格检验的符合食用油安全卫生标准的放心产品。